2026年7月20日,山东大学法学院“法护青苗,网安同行”赴鲁桂澳川调研团一行来到四川督政律师事务所,围绕青少年网络安全保护议题开展专题调研。调研团成员与事务所律师姚俊宇进行了深入访谈,就当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面临的痛点、难点问题展开交流,姚俊宇律师从法律实务视角提出系统性治理建议,强调推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从“软性倡导”走向“刚性义务”。
一、直面网络时代新挑战 法律规制亟待升级
随着移动互联网深度嵌入日常生活,未成年人“触网”年龄持续走低,网络沉迷、隐私泄露、不良信息侵蚀、诱导消费等问题日益突出。姚俊宇律师指出,尽管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增设“网络保护”专章、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》于2024年正式施行,初步搭建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治框架,但实践中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、防沉迷机制流于形式、维权渠道不畅通等问题依然突出。
“当前保护模式多以事后监管为主,缺乏事前预防的制度设计。”姚俊宇律师认为,要从根源上降低未成年人面临的网络风险,必须推动法律规范从“倡导性”向“强制性”转变,真正形成制度威慑。
二、四维建言:从防沉迷到素养教育
针对上述问题,姚俊宇律师从四个方面提出系统性建议:
一是推动“未成年人网络防沉迷”从“软性倡导”走向“刚性义务”。 姚律师指出,目前部分平台的“未成年人模式”存在登录管控不严、功能设计粗糙等问题,未成年人可轻易绕过限制。他建议通过立法或修订配套规章,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在防沉迷系统中的技术标准与执行责任,将时长限制、内容过滤、消费限额等要求上升为法定义务,对违规平台实施高额处罚。这一思路与近期《网络安全法》修订案大幅提升违法成本的立法方向相契合。
二是明确“网络服务提供者”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中的更高注意义务。 姚俊宇律师强调,未成年人属于敏感人群,网络平台在处理其个人信息时,应承担高于一般用户的注意义务。具体包括:严格落实实名核验、最小必要原则收集信息、禁止向第三方共享未成年人数据等。近期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亦要求平台核验未成年人用户真实身份信息,体现了类似监管思路。
三是推行“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”入法入校。 姚律师认为,单纯的“堵”无法根治问题,关键在于提升未成年人自身的辨别力和自护力。他建议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中小学必修课程体系,并通过立法明确教育、网信、学校、家庭各方的责任分工,形成制度化、常态化的教育机制。
四是完善“未成年人网络消费”的法律保护与救济渠道。 针对未成年人打赏主播、大额充值游戏等问题,姚俊宇律师建议建立“消费冷静期”和“快速退款”制度,同时拓宽仲裁、行政投诉、公益诉讼等多元救济渠道,降低家长维权门槛。
三、青年学子以法为器 守护清朗网络空间
调研团成员表示,此次四川督政律师事务所之行收获颇丰,姚俊宇律师的实务见解为团队研究提供了重要参考。团队成员结合此前在甘肃、山东、滨州等地的调研经验,进一步印证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需要多方协同共治——政府监管、平台履责、家校引导、社会监督缺一不可。
山东大学法学院“法护青苗,网安同行”调研团此次赴鲁桂澳川多地开展社会实践,旨在深入基层一线,了解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落地成效,将专业所学与社会关切相结合。后续,团队将系统整合调研成果,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,以青年法学力量助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进程,为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、营造清朗网络空间贡献山大智慧。




